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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條指定鴕鳥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所稱動物」,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中華民國110年1月18日農防字第1091473157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查照。
刊登日期: | 2021/1/21 |
發文日期: | 2021/1/20 |
發文文號: | 府授農防字第 1100021073號 |
主旨: |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條指定鴕鳥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所稱動物」,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中華民國110年1月18日農防字第1091473157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查照。 |
發文機關: | 南投縣政府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1月18日農防字第1091473157B號書函辦理。 |
正本: |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南投縣竹山鎮公所、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南投縣集集鎮公所、南投縣名間鄉公所、南投縣中寮鄉公所、南投縣鹿谷鄉公所、南投縣水里鄉公所、南投縣魚池鄉公所、南投縣國姓鄉公所、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南投縣仁愛鄉公所、南投縣養雞協會、南投縣養鵝竹山第一產銷班、南投縣肉鴨產銷班、南投縣蛋鴨產銷班、南投縣獸醫師公會 |
副本: | 本府農業處、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均含附件) |
附件: |
鴕鳥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所稱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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