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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南投縣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附「南投縣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修正條文。
刊登日期: | 2021/2/8 |
發文日期: | 2021/2/8 |
發文文號: | 府行法字第1100034830號 |
修正「南投縣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附「南投縣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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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南投縣政府 |
附件: |
「南投縣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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